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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大新县教育局成文日期:2023年03月10日
标  题:新教字〔2023〕9号   大新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秋季学期 边境地区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县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新教字〔2023〕9号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0日

新教字〔2023〕9号   大新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秋季学期 边境地区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县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3-03-20 10:35     来源:大新县教育局     作者:梁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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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

大新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秋季学期

边境地区学前教育免保教费

县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硕龙镇中心小学硕龙镇中心幼儿园

根据《关于做好边境地区学生资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及《关于下达2022年秋季学期边境地区学生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298号)精神,现下达2022年秋季学期边境地区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县级补助资金给你们(见附件),请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做好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管理、使用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秋季学期起,对在边境03公里范围内幼儿园就读的在籍在园适龄幼儿免除保教费(含保育费和教育费),符合国家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政策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享受国家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政策,不重复纳入边境地区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政策统计范围享受资助。边境地区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和县级财政共同承担,自治区财政按照每生每期750元标准予以补助。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在籍在园幼儿,按照当地经批准的保教费收费标准据实直接免除,保教费收费标准高于自治区财政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幼儿园所在县级财政按照实际享受政策的人数予以幼儿园补足。

二、本次下达资金为县级配套资金,补助边境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超出自治区补助标准的实际收费差额部分的减免资金

    三、幼儿园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机制,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审核,监督部门以及社会监督,对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资金以及疏于管理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大新县2022秋季学期边境地区学前教育免保   教费县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大新县2022秋季学期边境地区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县级补助资金发放签领确认表

大新县教育局

2023310


附件1







大新县2022年秋季学期边境地区学前教育   免保教费县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学校名称

保教费收费标准       (元/学期)

免保教费人数

财政补助资金来源(元)

本次下达     资金(元)

备注

自治区拨款

县级拨款

合计

1

大新县硕龙镇中心幼儿园

1100

87

65250

30450

95700

30450





















附件2

大新县2022秋季学期边境地区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县级补助资金发放签领确认表

填报单位(幼儿园全称、盖公章):                                                               填表日期:2023

序号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班别

家庭详细地址

户主姓名

与户主的关系

保教费金额  (元/学期)

幼儿家长     签字       (摁手印)

手机联系号码

备注



































































































































单位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表人:

        手机号码:



大新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310日印发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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