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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届国家“优师计划”和“志远计划”广西籍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94号)精神,经资格初审、双选签约、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人员予以公示(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3日-8月19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情况如有异议,请向大新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或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群众如实反映拟聘人员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通信地址:大新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532300
监督电话:0771-3698052(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771-362214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大新县2025届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拟聘人员名单
大新县教育局
2025年8月13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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