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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给予已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单位发放2024年6月-7月补贴共人民币肆拾陆万陆仟捌佰陆拾伍元陆角肆分(¥466865.64元),现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单位发放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时间从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4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补贴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大新县桃城镇安平大道192号,邮政编码:532300,联系电话:0771-3622526。
附件:1.大新县2024年6月县直各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汇总表
2.大新县2024年7月县直各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汇总表
大新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5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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