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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新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
(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要求,根据申报情况,经审核,我县2024年度第一批共有5家就业帮扶车间申报并符合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时间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对申请企业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31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1-3622526,地址:大新县桃城镇安平大道192号。
附件:2024年大新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公示表
大新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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