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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

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

2018-02-07 09:42     来源:大新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黄绍松、黄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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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们于____________在本处申请离婚登记,因欠缺下列□中划的要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非双方自愿;

□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未达成书面协议;

□男/女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

□本婚姻登记机关不具有管辖权;

□缺男/女方户口簿;

□缺男/女方身份证;

□缺男/女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张;

□男/女方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

□男/女常住户口迁出后未重新落户;

男/女方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

□其他(注明原因)。

婚姻登记机关(印章)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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