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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对大新仁爱诊所、大新农梅先诊所等医疗机构予以注销,现将注销医疗机构信息公示如下:
附:注销医疗机构信息
序号 | 注销批准文号 | 机构名称 | 申请人 | 登记号 | 地 址 |
1 | 新卫医注销字[2022]1号 | 大新仁爱内科诊所 | 李家胜 | PDY00002545142417D2112 | 大新县桃城镇养利路341号 |
2 | 新卫医注销字[2022]2号 | 大新农梅先内科诊所 | 农梅先 | PDR00002745142417D2112 | 大新县桃城镇桃园路2-1号 |
以上医疗机构已经我局依法注销,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公示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7日。
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和单位如有意见,请实名向我局反映。
反馈电话:0771-3627513 3621198
监督电话:0771-3622045
邮编:532300
公示单位:大新县卫生健康局
公示日期: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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