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示通告

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大新县已取得燃气设施合格标识的燃气企业及经营网点名单的通知

2026-02-02 09:25     来源: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根据自治区和崇左关于开展燃气设施技术审查工作的统一要求,我县自20253起对燃气经营站点开展安全审查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5家燃气企业(其中4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1为管道天然气企业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崇左市燃气设施合格标识》另有74燃气经营网点(含村集体网点)通过审查取得《崇左市燃气设施合格标识》。

现将上述已取得燃气设施合格标识燃气企业及经营网点名单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未悬挂或无法出示《崇左市燃气设施合格标识》的燃气供应站点视为“黑窝点”请切勿在无证站点购买燃气。如发现疑似“黑窝点”或违规经营行为,欢迎拨打住建部门热线0771-3629293举报。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大新取得燃气设施合格标识燃气企业及燃气经营网点的名单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