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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大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5日大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大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妍妮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5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持续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十五五”时期大新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与战略重点,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落实到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中,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壮美边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大新篇章贡献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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