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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后超过180天未投入营运车辆运输企业业户的通告

2026-02-13 11:53     来源:大新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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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我道路运输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职责,督促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五)项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后超过180天未投入营运车辆1运输企业业户进行告注销(详见附件)通告期自2026213202634止,共10个工作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相关运输企业业户将原发放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交至大新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大新县注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后超过180

投入营运车辆运输企业业户名单

                                               大新县交通运输局

                                                202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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