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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农业农村局 大新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大新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
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中心(站、队):
为做好2025年全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确保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现将《大新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新县农业农村局 大新县财政局
2025年3月20日
(公开属性:公开)
大新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推动高质高效完成我县0.8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110号)与《广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范围
(一)实施范围:全县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14个乡(镇),各乡(镇)承担的任务数详见附件1。
(二)补贴对象
1.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创办的示范点。支持县农业农村局与各乡镇组织创建高产示范片,资金主要用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所需的种子、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补助。原则上各乡镇要按任务面积的20%打造示范片,具体示范片面积见附件1。
2.承担种植任务的生产者。承担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科所、农垦农场、农业企业等,优先鼓励规模经营主体种植。
(三)资金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110号)以及上级下达的符合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奖补的资金。
二、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申报面积依据:经本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核验确定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补贴面积。补贴面积依据应符合《广西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和大新县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大新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技术方案》中提出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间套种模式:
(1)间种模式:春玉米带状复合间种春大豆、秋玉米带状复合间种夏大豆等模式,复合模式有“4+2”模式、“4+4”模式、“3+2”、“2+4”等模式(即大豆玉米行比分别为4:2、4:4、3:2、2:4)。
(2)套种+间种模式:在春玉米行间先套种夏大豆,等春玉米收获后再间种秋玉米。田间设置:主推“2+2”、“4+2”、“2+4”模式(即大豆玉米行比分别为2:2、4:2、2:4)。详见《大新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
其他种植模式是否附合大豆玉米带状复合技术、能否列入补贴范围,由县农业农村局作解释。
(二)补贴标准。同一县域必须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我县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补贴标准不超过200元/亩。
三、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一)示范点补助。采取物化补助的方式,扶持县级示范点物资和各乡(镇)示范基地、种植户大豆的种子补助,此项计划使用资金约26万元。
(二)主动承担任务生产者的补贴。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所在乡镇和村委进行公示(5天),有关村委应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发送公示信息或提醒信息,提高群众知晓度。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种植主体账号兑现补贴。本补贴实行一次性兑付全年的补贴资金。
各乡(镇)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进度,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我县实际,及时制定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种植模式、补助方式和标准、验收标准、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强化高产示范片创建引领,提高复合种植的效益。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于2025年3月20日前印发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宣传发动。各乡(镇)按照县级下达的任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植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方案下发后及时组织实施主体申报,申报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播种时间、种植面积、种植模式、补助方式等,确保完成播种面积任务。
(三)签订种植协议。由乡(镇)人民政府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种植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抽查(验收)组,或委托第三方对辖区内承担项目实施主体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现场核验。
(五)组织申报。补贴采取自愿申报制,申报主体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其中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要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村(居)委会审核、汇总、盖章后统一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
(六)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县、乡(镇)共同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确认,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
(七)兑付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一卡通”代发账户(对公账户部分的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从零余额账户直接兑付)。乡镇收到补贴资金后,委托金融机构及时将补贴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不允许现金兑付。
(八)整理台账归档。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与总结等情况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工作服务指导,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自评总结。
(九)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农业农村局落实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切实做好面积落实、种子供应、机具保障、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产销对接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高产示范片创建活动,确保高质量完成种植任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农业农村局要聚焦适宜品种、播种、除草、化控等关键环节,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推广科学密植技术,确保玉米基本不减产,多收一季豆,力争在全程管护水平、产量、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升。各乡镇要加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发挥政策效能,调动农民发展复合种植的积极性;挖掘复合种植关键技术模式创新和成效的典型,发挥典型引导和带动作用,为复合种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适时开展工作指导,加强与财政、水利、气象等部门会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点推动资金、品种、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对不按要求开展项目实施的,将予以批评。
附件:大新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面积任务分解表
翻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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