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数据发布 > 统计公告

大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2025-07-01 10:42     来源:大新县统计局
【字体: 打印

大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大新县统计局

大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30日)

根据大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640个,从业人员252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0.3%和19.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2.7%,零售业占57.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8.6%,零售业占61.4%(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40

2521

批发业

273

973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7

7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4

92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9

2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NA

NA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NA

NA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46

549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0

29

贸易经纪与代理

9

26

其他批发业

43

134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零售业

367

1548

综合零售

44

41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3

13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4

4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9

19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3

22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2

11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3

16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8

8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41

3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4%,其他统计类别占1.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其他统计类别占0.5%(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40

2521

内资企业

630

2508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10

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411.1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9.4%;负债合计51265.2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0.9%。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2961.90万元,比2018年增长80.9%(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84411.10

51265.20

182961.90

批发业

44811.50

26758.60

138067.5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419.00

674.50

2089.0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531.10

601.60

14183.60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55.80

186.60

347.5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NA

NA

NA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NA

NA

NA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5900.50

23634.70

113843.30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564.00

156.40

2075.70

贸易经纪与代理

626.60

170.70

237.30

其他批发业

1208.00

147.00

1723.00

零售业

39599.50

24506.60

44894.40

综合零售

11148.50

6189.10

11688.3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294.20

875.40

6388.90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59.10

21.00

324.9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390.20

26.10

430.1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460.10

464.50

2848.1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8324.60

8425.40

7255.9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7068.60

3520.00

5933.4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847.90

732.90

1491.7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7806.30

4252.20

8533.10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51个,从业人员38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9.4%和93.9%(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1

380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40

270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NA

NA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NA

NA

邮政业

6

82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1

380

内资企业

51

380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712.1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20.1%;负债合计9041.1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4.8%。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507.90万元,比2018年增长169.7%(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31712.14

9041.17

12507.90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28207.47

6506.47

11288.00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NA

NA

NA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NA

NA

NA

邮政业

332.10

69.70

915.70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4个,从业人员98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8%和18.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59.1%,餐饮业占40.9%。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82.5%,餐饮业占17.5%(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4

989

住宿业

26

816

旅游饭店

12

661

一般旅馆

9

98

民宿服务

NA

NA

露营地服务

其他住宿业

NA

NA

餐饮业

18

173

正餐服务

16

163

快餐服务

NA

NA

饮料及冷饮服务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其他餐饮业

NA

NA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0717.7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36.6%;负债合计55057.9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86.3%。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168.60万元,比2018年增长95.8%(详见表4-8)。

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80717.70

55057.90

21168.60

住宿业

78780.20

53877.90

19282.20

旅游饭店

74398.20

50090.50

17528.80

一般旅馆

3455.10

2802.80

1371.70

民宿服务

NA

NA

NA

露营地服务

其他住宿业

NA

NA

NA

餐饮业

1937.50

1180.10

1886.40

正餐服务

1908.50

1180.10

1782.90

快餐服务

NA

NA

饮料及冷饮服务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其他餐饮业

NA

NA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个,从业人员23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79.2%和82.6%(详见表4-9)。

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

2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NA

NA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NA

NA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

12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2.38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79.3%;负债合计193.82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4.0%。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2.11万元,比2018年下降81.6%(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192.38

193.82

232.1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NA

NA

NA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NA

NA

NA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9.18

56.22

71.11

、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55个,比2018年末下降5.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3个,比2018年末下降14.8%;物业管理企业13个,比2018年末增长44.4%。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99人,比2018年末下降22.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64人,比2018年末下降42.6%;物业管理企业293人,比2018年末增长53.4%(详见表4-11)。

4-1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5

699

房地产开发经营

23

264

物业管理

13

293

房地产中介服务

6

31

房地产租赁经营

13

111

其他房地产业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12)。

4-1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5

699

内资企业

55

699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4932.9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67.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52815.98万元,物业管理企业3342.51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3.4%和437.0%。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79851.3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91.2%。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958.38万元,比2018年下降23.4%(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564932.97

479851.33

46958.38

房地产开发经营

552815.98

470406.04

44237.80

物业管理

3342.51

3333.65

1578.78

房地产中介服务

38.40

12.70

143.00

房地产租赁经营

8736.08

6098.94

998.80

其他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60个,比2018年末增长2.0%,从业人员1603人,比2018年末下降2.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1.1%,商务服务业占88.9%。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0.3%,商务服务业占89.7%(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60

1603

租赁业

40

165

商务服务业

320

143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2808.8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06.0%。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52.69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26856.18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7.6%和107.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05724.7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46.1%。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1539.37万元,比2018年增长111.4%(详见表4-15)。

4-1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532808.87

405724.78

71539.37

租赁业

5952.69

3503.41

3903.32

商务服务业

526856.18

402221.37

67636.04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单位数量过少的用NA”表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