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函〔2025〕200号
大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新县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
大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报来《大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批准<大新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请示》(新退役军人报〔2025〕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新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二、请你局依法依规抓好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教育阵地作用。
大新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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