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新政办发

新政办发〔2021〕23号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新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14个专项预案的通知

2021-11-23 10:25     来源:大新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11月修订的《大新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14个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大新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大新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大新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4.大新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大新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大新县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大新县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大新县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9.大新县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10.大新县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11.大新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2.大新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3.大新县地震应急预案

14.大新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5.大新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