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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22〕4号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新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 (2021-2025年)的通知

2022-04-16 15:00     来源: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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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国营桃城华侨农场

《大新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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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属性:公开

大新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

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44精神,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加快我县农业现代化步伐,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提升乡村形、实、魂,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按照坚持以工业化理念、产业链思维谋划乡村产业发展的思路,以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强为目标,以特色农业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为抓手,以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抓创新、育品牌、拓市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为主线,建成一批特色明显、链条完善、融合度高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推动全县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兴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建设一批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2025年共建成大新县青梅产业示范区、大新县皇鸽产业示范区、大新县雷平镇中禾恒瑞生态养牛示范区等3个以上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

1.大新县青梅产业示范区青梅产业示范区规划青梅种植面积达5以上,其中榄圩乡武姜村为核心区规划面积9600亩以上。拓展区青梅种植面积约10000主要包括先明村、先力村、榄圩社区、那遵村等村屯。辐射区种植面积30000亩,核心区和拓展区北面乡镇青梅宜种区基本实现每个乡(镇)都有青梅产业分布。成功引进溜溜果园集团,推进青梅加工项目,实现年收购本地青梅鲜果1万吨以上,力争到2025年加工青梅6万吨以上,青梅种植户增收2000元以上。采取青梅种植旅游观光青梅加工品牌销售全产业链的经营模式,形成可借鉴的产业发展模式,以示范区带动各脱贫村和脱困户发展青梅产业,助推产业脱贫。示范区利用青梅林间空间发展”“模式,开展林下草珊瑚与砂仁、冬瓜种植,实现以短养长、长短结合提高林地综合产出效益。

2.大新县皇鸽产业示范区:核心区规划种鸽存栏18万对以上,肉鸽年出栏约288万羽以上。皇鸽产业示范区由广西养利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设立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物资供应、统一产品销售,形成产业闭环,提高皇鸽产业的组织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示范区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 + 家庭农场+养殖大户合作联结模式,通过产业收益分红、提供就业、合养、技术服务、收购农产品、免费提供肥料等方式,为农户增收致富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带动农户发展肉鸽养殖脱贫致富,实现振兴乡村。示范区已整合各类资金,建设完善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有下雷、那岭、桃城等3个基地,每个基地都有鸽子养殖大棚、培训中心、管理综合楼、饲料房,购买自投料机、孵化机等先进设备。下一步,增加建设实验室和孵化房等基础设施,完善养殖设备,改善养殖环境。建立数字化信息服务平台,打造智慧农业,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设现代化屠宰、分割、包装等生产线,建有低温仓储、交易展示、中转集散和分拨配送等功能的冷链物流园。打造鸽产品品牌,结合我县全域旅游大环境,全面拓展鸽美食、农家乐休闲旅游等附加产品,在各旅游景区开设皇鸽主题餐厅。

3.大新县雷平镇中禾恒瑞生态养牛示范区:项目位于大新县雷平镇怀义村,项目占地面积580亩,项目划分为现代生态繁育生产区、无害化处理区、综合管理区、文化展示中心等三区一中心主要功能区域。项目建设牛舍30栋,其中建设后备舍7 栋、带犊母牛舍6 栋、空怀妊娠舍15栋、产房2 栋。养殖存栏规模10000头,常年在场养殖繁殖母牛6700头,后备青年母牛3300头,年出栏牛5500头。当前存栏安格斯牛5373头。项目基础设施总投资约9532.07万元,打造从配种、养殖到销售全产业链,带动当地一二三产业联合发展。辅助生产区设施包括门卫室、消毒更衣室、机械库、原料库、兽医室。养殖场建成投产达产后,每年可为周边群众提供约50个以上常年务工岗位和50个临时务工岗位,人均年收入可达46万元。同时,养殖场每年需要甘蔗尾叶、青贮玉米等青贮饲料约5万吨,因青贮玉米比传统玉米种植方式可提前收获1个月左右,生长期约90天,群众可以自发的考虑如何在闲置土地上多种小季农作物,推动落实粮改饲政策,实现种植模式多样化。

(二)升级一批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2025年,对大新县德天水果产业核心示范区、大新县明仕田园休闲农业核心示范区、大新县正邦生态养殖核心示范区等3个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进行提档升级。

1.大新县德天水果产业核心示范区:核心示范区涉及恩城社区恩城街、岜隆屯、弄隆屯和陆榜村叫汉屯等2个行政村4个自然屯,结合示范区资源分布、道路交通、功能定位、将示范区分为一带二园多片区。一带:以生态乡村和生态绿道为轴,以河道为环,串联示范区的各个区域以及恩城河两岸观风光带。二园:凤凰岭名优水果示范采摘园和小玲珑农耕文化园。多片区:星级农家乐休闲区(岜隆、叫汉、弄隆)、9个优质水果种植区(香蕉种植区400亩、西贡蕉种植区300亩、龙眼种植区300亩、火龙果标准种植区200亩、葡萄种植区460亩、优质火龙果种植区400亩、柑橘种植区150亩、柠檬种植区150亩、优质葡萄种植区150亩)、恩城水上古镇花卉种植区200亩、土司摩崖石刻文物区。规划以专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引进公司企业,结合丰富的旅游资源,以葡萄、香蕉和火龙果为主打产业,形成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打造成集引进、研发、示范、推广于一体的德天水果产业(核心)示范区。

2.大新县明仕田园休闲农业核心示范区核心区位于堪圩乡芦山村板或屯到谨汤村公路沿线,涉及4个村20个自然屯,面积总共4088亩。结合示范区资源分布、道路交通、功能定位、将示范区分为一轴一带四区三园一小镇。一轴:打造芦山检查站至明仕山庄沿线10公里田园风光景观轴;一带:明仕河漂流观光带;四区:综合服务接待区、花映稻香区、山水田园度假区、喀斯特风貌观光区;三园:稻作文化观光体验园、乡村乐园、立体循环种植示范园;一小镇:堪圩风情小镇。根据区域特点着力打造各有特色浑然一体的多个现代农业生产及休闲旅游示范片区。

3.大新县正邦生态养殖核心示范区:核心区位于雷平镇怀阳村,养殖生产规模为年存栏祖代种猪2400头、二元母猪18000头,年出栏断奶仔猪40万头、商品育肥猪20万头。规划面积3000亩,分为一链四区中心:生猪育种自繁自养产业链、现代生态养殖区、环保处理区、综合管理区、饲料加工区、文化展示中心。一是生猪育种自繁自养产业链:按照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规划,搭建面向东盟的国家标准化生猪育种体系,建设怀阳村孔隘屯核心种猪场、怀仁村逐穷繁殖场、怀阳内营育肥场、怀阳村婆定育肥场,不断提高崇左市生猪核心种源自给水平,打造生猪育种全产业链大县。现代生态养殖区2270):按照养殖品种优良化、养殖设施标准化、养殖环境生态化、养殖饲料微生物化、养殖粪污资源化和养殖投入品无害化等六化进行建设,示范生猪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和生态化养殖,为示范区及周边地区发展生猪养殖提供健康稳定苗源。三是环保处理区530):通过环保设施集中处理养殖场产生的养殖废弃物,培育粪污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统筹种养布局和规模,变废为宝,综合循环利用。四是综合管理区50):主要承载园区的管理服务、科技培训等功能,主要布局生产经营部、中央厨房、防疫隔离部、动物防疫检验实验室、物联网总控室,建设高度智能化的数字生猪养殖。五是饲料加工区120):为推广应用生物饲料,规划在大新工业园区建设生物饲料加工厂1座,主要生产猪用生物饲料,除满足公司饲料需求外,还供给给其他养殖场、养殖合作社和农户。六是文化展示中心30):用于展示示范区总体规划、示范区建设主要成就、主导产业发展情况等。

三、主要工作

(一)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与院士(专家)工作站、首席科学家工作站及国内外高端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开展科研合作,强化与国家或自治区级科研机构、创新团队、高等院校等挂钩联系机制,示范推广全国乃至全球最高端农业技术,加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力度,加快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创新与转化应用,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使其成为现代农业发展最先进生产力、最先进生产模式的展示窗口和依托平台。(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桃城华侨农场等。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装备农业先进技术。进一步提升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现代科技设备和生产设施装备水平,努力实现生产工厂化、装备设施化、控制自动化、管理数字化和全程智能化,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着力打造智慧农业,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一批智能化、数字化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全面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口岸管理局、县大数据发展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桃城华侨农场等)

(三)引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强化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地位,培育和引进央企名企大企、国家级龙头企业、自治区级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在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农机合作社等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大力开展土地托管、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形成龙头带动、链条完善、集约发展的农业产业集群。支持国有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组建农业企业集团领建示范区。(责任单位: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桃城华侨农场等)

(四)建设绿色生态基地。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按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和国际通行的农业操作规范,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全面实施绿色生产和标准化生产。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建设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优质农副产品供给基地。落实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行动,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集约化生态种养殖模式和以微生物+为核心的现代生态种养殖模式,不断提高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崇左市大新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桃城华侨农场等)

(五)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发挥种业对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种业创新发展,打造一批农林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加强农作物、林草种质资源和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提升良种供应能力。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和农林草畜禽优良品种,主推优良品种、优势品种、获奖品种、富集硒元素品种,推广良种良法,力争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主导产业主推品种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桃城华侨农场等)

(六)升级主导产业体系。延伸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产业链,完善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等环节,引导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对产业融合度高、投资大、具有良好示范效应并纳入重点发展范围的优势特色产业,予以重点支持。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实现农产品减损增效,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配套建设冷库、烘干房等加工设施设备,力争建成具备低温仓储、流通加工、交易展示、中转集散和分拨配送等功能的冷链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口岸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桃城华侨农场等)

(七)拓展现代农业+融合产业。着力拓展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教育、富硒长寿、健康养生等多种功能,依托都市农业资源优势、城郊区位优势、自然风景区、民俗民族风情等,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进农林博物馆、科普基地、产研学基地、田园综合体等新业态的应用和展示示范。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主要从讲好产业文化、产品故事、科普知识等方面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桃城华侨农场等)

(八)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以质量信誉为基础,主打绿色生态、长寿壮乡牌,讲好广西好嘢”“桂字号农业品牌故事,打造一批广西优质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乡土特色品牌,提升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综合效益和产品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口岸管理等)

(九)构建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平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鼓励电商进驻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新互联网+电商营销模式,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拓宽农产品供应上行渠道,培育农商直供、直播直销、会员制、个人定制等模式,推进农商互联、产销衔接,促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生产、加工、销售和终端消费群体连成一体,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桃城华侨农场等)

(十)打造农村综合改革先行区。在落实农户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基础上,引导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经营主体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积极推动各项农村改革,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带领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群众共同致富。(责任单位: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桃城华侨农场等)

四、创新管理机制

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实行分级负责、动态考核、星级管理、能进能退的考核管理机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对申报验收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进行打分评级,共设四星级和五星级2个等级。

(一)创新验收机制。原则上,自治区每年在上半年、下半年分别组织开展一次验收认定工作。对首次认定为四星级、五星级的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每个分别奖补400万元、500万元。对经营规模和主导产业产值提高显著、持续投入大、带动作用强的五星级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持续给予奖补。

(二)创新监测机制。据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对达到3年监测期的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和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开展监测。对达到建设标准的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直接认定为四星级或五星级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对达不到建设标准的,保留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称号,第二个监测期仍达不到建设标准的,取消其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称号。对晋级的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进行级差奖补;对达不到建设标准的,取消其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称号。

(三)创新评估机制。除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和会议评审外,可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等,对初次申报验收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申报材料和生产销售、带农增收等情况开展评估,同时可以进行现场核验,确保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认定公开、公平、公正。

(四)创新服务机制。建立科研单位与示范区联系挂钩机制,鼓励科研机构、技术专家、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与示范区对接挂钩、对口帮扶。加强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建设,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搭建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监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提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现场调度、质量品控、智慧农业、品牌宣传、产品销售、电商代卖、远程会诊、金融服务等数字化信息和服务,实现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管理智能化和服务全程化。      

(五)创新管理运营机制。用工业园区建设的理念谋划示范区发展,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各方参与、多元投入的示范区管理体制,明确示范区管理主体,统筹示范区建设管理运营各项工作,使之成为具有自主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用市场办法处理示范区内各经济主体的关系,逐步实现园区市场化运营,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组建产业联盟或产业化联合体,使其成为管理运营高效、利益联结紧密、要素融合通畅、产业链条完整的经济组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要高度重视示范区建设,把示范区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扑下身子、具体落实。按照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各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财政、用地、金融、人才等关键问题,全力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县现代办要全面负责全县示范区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发挥协调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确保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的成效。

(二)加强规划引领。结合本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做好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要符合中央和自治区精神,体现新时代要求,充分立足本地产业特色和优势,明确总体要求、发展定位、具体目标、空间布局、建设内容、保障措施和经济效益等主要内容,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出现先建设后规划、边建设边规划的情况以及大棚房等问题反弹。规划编制和实施要遵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整合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发改、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旅发、财政、民族宗教等部门有关资金和政策,要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项目和经营主体倾斜。鼓励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特色农业产业基金、科创基金,各乡(镇)结合自身实力参与投资,引导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投资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龙头企业和科技企业,支持广西特色农业加快发展。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信贷的货币、财税、监管政策的正向激励,合理设置农业贷款期限,使其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给予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经营主体低成本资金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等专项金融债券,筹集资金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龙头企业。构建银保担风险共担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经营主体推出多种免抵押、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扩大主要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形式多样的保险产品并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开展保险服务。

(五)加大用地用电保障力度。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设施农业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发展产业。优先保障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范围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电力部门要积极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所在地的配电网及电力设施建设,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用电报装开辟绿色通道并给予优先安装,对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六)加大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乡(镇)、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的支持力度,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大型龙头企业争创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动员和鼓励科研机构、技术专家、农林科技特派员、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等积极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对接挂钩,确保每个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有1个以上科研机构、技术专家对口帮扶。加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人才服务管理和政策支持,畅通各类人才下乡渠道,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返乡入乡人员等到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干事创业。培养更多知农爱农、扎根乡村的人才,营造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集聚天下英才的良好环境。

(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把招商引资活动作为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的重要举措,发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聚集效应,以延伸产业链和提升价值链为目的,积极引进大项目、大资金、大企业进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特别要积极引资开展农产品加工和仓储冷链物流建设,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使落户的企业留得住并发展好。

(八)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传媒工具,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新典型、新经验,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积极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优质产品带货销售提供必要条件,提高其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种植业类)

      2.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畜禽业类)

      3.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水产业类)

      4.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林业类)

      5.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休闲农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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