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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22〕10号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新县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6-06 10:00     来源: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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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支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支公司: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新县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6



公开方式:公开


大新县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银保监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财金2020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桂财金202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配套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金〔202220号)等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推动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抓住当前国家振兴乡村、推进三农发展战略机遇,着力构建我县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和风险意识,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产业得保护、农民得实惠、保险得发展的共赢目标,推动我县农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农业保险条例》规定,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方针,坚持支农惠农、因地制宜、风险可控、多方共赢、操作简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配套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金〔20222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2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目标任务为水稻种植5万亩、澳洲坚果0.52万亩、能繁母猪3.54万头、育肥猪15万头、公益林204万亩、商品林30万亩、柑橘2万亩、龙眼1.7万亩、葡萄0.12万亩、火龙果0.18万亩、肉牛4万头、青梅1.5万亩、皇鸽22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承保机构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广泛动员农民和农业企业根据自身需求积极参加投保,确保完成今年计划任务。

四、承保内容

(一)保险种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桂财金〔20224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县开展的险种有中央险种、自治区险种、市县险种种类,我县开展具体险种为:

1.中央财政补贴险种:水稻、澳洲坚果能繁母猪、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

2.治区目录补贴险种:柑橘、龙眼、葡萄、火龙果、肉牛。

3.市县自行开展险种:市县险种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我县自行选择青梅、皇鸽2个地方特色险种。

保险金额

水稻 800/亩、澳洲坚果3000/亩、能繁母猪1500/头、育肥猪 1200/、公益林1000/亩、商品林1250/亩、柑橘2000/亩、龙眼2000/、葡萄2000/、火龙果2000/肉牛12000/头、青梅1200/亩、种鸽50/肉鸽10/

保险费

1.水稻24/亩、澳洲坚果90/亩、能繁母猪90/头、育肥猪60/头、公益林1.5/亩、商品林5/柑橘60/亩、龙眼60/亩、葡萄60/亩、火龙果60/、肉牛360/头、青梅60/亩、种鸽2.5/肉鸽0.5/只。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调整农业保险部分养殖业险种有关政策的通知》(桂财金〔202238号)文件精神,自202261日起,能繁母猪养殖保险:保险金额1500/头保持不变,单位保费由90/头提高至105/头。育肥猪养殖保险:保险金额1200/头保持不变,单位保费由60/头提高至72/头。

(四)保险费分担比例

1.种植业。水稻保险保费投保户承担20%,中央财政补贴

45%,自治区财政补贴35%澳洲坚果保费投保户承担20%,中央财政补贴45%,自治区财政补贴30%县财政补贴5%柑橘、龙眼、葡萄、火龙果保险保费投保户承担30%,自治区财政补贴50%,县财政补贴20%;青梅保险保费投保户承担40%,自治区财政补贴40%,县财政补贴20%

2.养殖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费投保农户承担20%,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30%;肉牛保险保费投保户承担保费30%,自治区财政补贴50%,县财政补贴20%;皇鸽保险保费投保户承担40%,自治区财政补贴40%,县财政补贴20%

3.森林。公益林保险保费由财政全额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45%,县财政补贴5%商品林保险保费由农户承担20%,中央财政补贴30%,自治区财政补贴45%,县财政补贴5%

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桂财金〔20224号)文件精神2020年当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继续予以免除其自缴保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2019 年及以前年度脱贫的贫困户不再免除其自缴保费,贫困户人员名单由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乡村振兴局盖章确认。

(五)保费补贴结算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桂财金〔20224号)有关规定,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季度结、年度清算的结算方式。

2.保费补贴结算审批方式:由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种植业(除公益林、商品林)、养殖业的承保情况进行审核,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公益林、商品林的承保情况进行审核,报县财政局、县人民政府审批。

(六)保险期限

保险的期限一般为1年,水稻种植保险期限为1造,育肥猪实行按批次投保和年度投保相结合方式投保,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载明日期为准。

(七)保险理赔

为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保险理赔管理要求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赔付,并在理赔行政村屯公开理赔标准和赔偿数额,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赔付清单确定后,10日内将保险赔款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赔款,杜绝截留、侵占、挪用农业保险赔款行为发生。

(八)投保方式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农户自愿投保,可以由农民、企业自行投保,也可以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层村级组织等单位组织农民集中投保。集中投保的,保险经办机构要订立保险合同,制定投保清单,经被保险人签字确认后,将承保情况在行政村、屯予以张榜公示。

(九)承保机构及承保范围

1.承保机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桂财金〔20224号)规定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原则上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支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支公司5家机构承办。按保险公司在各乡建设服务网点情况、实际服务能力及任务完成情况划分承办乡镇业务范围。

2.承保范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支公司承办雷平镇、堪圩乡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支公司承办桃城镇、全茗镇、五山乡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支公司承办榄圩乡、龙门乡、昌明乡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支公司承办宝圩乡、硕龙镇、福隆乡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支公司承办下雷镇、那岭乡恩城乡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公益林险种具体任务由自然资源局进行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强化组织协调,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推动、部门配合、保险公司经营、农民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各级责任,细化分工,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引导农民积极参保。承保机构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到应保尽保,不能选择性承保。

(二)注重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承保机构之间要加强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协作配合。注重对工作经验及典型案例的总结,对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将信息报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报送的相关资料要按时报送。

(三)加大宣传培训,做到家喻户晓。各承保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为农民讲解农业保险知识,宣传参保形式、赔偿标准责任范围等相关内容,将理赔流程在村务公开栏公开,让群众明明白白参保,清清楚楚理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村级组织要针对农业保险的特点和农民群众的需求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保险意识,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

(四)强化监督考核,提高规范管理。各相关机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对经办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对宣传不到位、基层服务网点建设滞后、承保进度不理想、业务管理不规范、理赔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出现群众投诉的经办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经办资格。


附件:1.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险种保险金额、单位保费、保费分担比例表           2.2022年大新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计划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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