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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大新县卫生健康局成文日期:
标  题:新政办发〔2023〕8号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新县健康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字号:新政办发〔2023〕8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7日

新政办发〔2023〕8号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新县健康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2023-05-17 16:00     来源: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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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有关单位: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为深入推进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各项项目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大新县健康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健康委)。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 赵小凤 副县长

副主任:许世宝 县委办副主任

黄元枝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 零培将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云燕 县教育局局长

农建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农美兰 县民政局局长

雷新锋 县财政局局长

农海仁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四级调研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赵海峰 提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韦灿然 县水利局局长

许达夫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文香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局长

冯志勇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海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冯丽丽 提名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局长

赵建雷 县残疾联合会理事长

郭思华 崇左市大新生态环境局局长

闭金英 县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县爱国卫生工作中心主任

县健康委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承担健康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落实健康专家委员会的有关决定,筹备县健康委相关会议。办公室主任由黄元枝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冯志勇、闭金英同志兼任。委员会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人员自然递补。

二、工作职责

(一)研究和掌握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动态及趋势,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供相关信息和工作建议;

(二)梳理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各部门现行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对不符合公众健康利益的文件提出补充、修订意见;

(三)参与相关部门公共政策的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开发环节,提出健康指导意见;

(四)加强各部门在公共政策实施方面的沟通协调,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实施;

(五)为各部门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对可能影响健康的土壤、空气、水质污染和食品安全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综合治理应对措施;

(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工作要求

健康专家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具体事项时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健康专家委员会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委员、单位同意后印发给有关单位并报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17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517日印发

(公开属性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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