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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
新政办发〔2023〕2号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新县加快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国营桃城华侨农场:
《大新县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29日
(公开属性:公开)
大新县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3-2025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39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崇政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作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多元利用、市场运作”的原则,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水稻、玉米、甘蔗等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和基料化等为主要利用方式,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为目标,加快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和配套扶持政策,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效益明显的产业化发展格局,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水平,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扎实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基本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农户主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到2025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86%以上,其中离田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根据各乡(镇)不同作物品种、不同利用水平、不同产业现状,统筹谋划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方向,明确产业发展目标和秸秆综合利用模式,科学合理布局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推进区域秸秆利用差异化发展。出台扶持政策、技术措施等相互配套的支撑体系,吸引有实力、有干劲、有效益的合作组织进驻,发展农作物秸秆“四化”利用,推动产业发展,实现区域内秸秆利用有主体、离田收储有途径、秸秆销售有收益,促进政府、企业、农民合作共赢。〔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桃城华侨农场;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糖业办)、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机中心、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崇左市大新生态环境局等〕
1.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持续推广提升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标准和作业质量,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进一步优化机具配置,提升土壤肥力。在大新县水稻种植区域和甘蔗连片种植区推动机械化秸秆直接还田,按照区域气候、地形、作物种类和种植特点,采用秸秆粉碎旋耕还田、粉碎翻压还田等方式,提高秸秆机械还田率。对不适宜农机作业的地块,鼓励秸秆覆盖、集中堆肥、腐熟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行间铺草和制作有机肥等其他方式进行还田,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率。
2.秸秆原料化利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托我县作为甘蔗主产区优势,发展引进企业使用蔗叶、蔗渣作为原料,重点发展食用菌种植基料、育秧基料、有机肥等原料化产业。
3.秸秆饲料化利用。依托大新县现有的饲料化利用企业,大新县上甲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中禾恒瑞公司、大新县四季草料储仓加工厂、那岭五一青贮饲料加工厂、大新县乐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饲料化利用企业,重点推动秸秆饲料化利用,提高秸秆饲料转化利用率。积极引进或新建秸秆饲料化利用中心。到2025年,全县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量达10万吨。
4.巩固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支持发展秸秆打捆直燃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充分挖掘现有生物质发电厂潜力,加大稻秆、蔗叶等秸秆收集力度,保障农作物秸秆电厂燃料供应,提高秸秆发电能力。引进企业到本县秸秆打捆外运,积极推动秸秆燃料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防治大气污染。
(二)积极培育利用主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支持秸秆市场化利用主体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发挥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能人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中的优势,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扶持、发展和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成长性好、规模较大、带动力强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培育有技术、有市场、有实力、有动力的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核心企业,进而辐射带动畜牧业、渔业、林业等其它产业链增值增收。大力培育秸秆收储运专业化人才队伍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秸秆收储主体在乡镇、村、屯培育发展秸秆经纪人,鼓励和扶持组建农机协会、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引导组建和扶持秸秆收储主体建设秸秆收储站点,延伸收储链条,依托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构建县域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逐步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和市场化。到2025年,全县累计培育年秸秆利用量千吨以上的规模龙头企业1家以上、年秸秆收储量千吨以上的收储运队伍2家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糖业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桃城华侨农场;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促进局、农机中心、商务口岸局、自然资源局、崇左市大新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供销联社、税务局等〕
(三)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坚持规划先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统计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秸秆产生地半径合理区域内布局秸秆收储点,提升秸秆收储环节初加工技术,重点围绕甘蔗、水稻、玉米等农作物主产区域。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个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每个行政村根据生产实际建立临时堆放转运点;非粮食、甘蔗主产区可多个行政村联合建立1个临时堆放转运点,构建成以农作物秸秆经营利用主体为主,以各收储运队伍为辅,加上甘蔗中转站对接农户的收储运及综合利用格局。收储运队伍可直接入场收集秸秆并输送至综合利用主体,甘蔗中转站也可以作为临时收储点,架起收储运队伍和种植大户、农业基地、农户之间秸秆收储运的桥梁,实现乡镇秸秆离田收储全覆盖。探索建立村集体收储模式,发展致富能人作为秸秆经纪人,着力解决闲散地块、边远地区等收储站点难以覆盖的区域秸秆收储难题。探索建立“秸秆收储主体+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收储主体支付费用租用村集体收储场所、雇用农户参与收储站点运营管理,实现秸秆收储持续运行。组织协调区域内的秸秆利用企业有序、就近收购秸秆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利用成本,避免出现无序竞争行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糖业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桃城华侨农场;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崇左市大新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联社、税务局等〕
(四)强化项目储备和引领。坚持政策支撑原则,提前谋划做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带动作用。加大对秸秆离田利用关键环节和相关农机购置等补贴力度,真正培育壮大一批利用能力和带动能力强的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对上级下达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要加快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资金主要用于培育利用主体和建立收储运体系,防止资金沉淀或被整合挪用,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糖业办);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农机中心等〕
(五)强化总结借鉴和推广。坚持差异化发展原则,各部门要积极推广主要农作物秸秆“五料化”利用技术和收储运典型模式,借鉴各地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新办法,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节、不同作物的秸秆资源化利用成熟模式和技术加以总结提炼,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为推进全县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收储运体系建设提供样板。在水稻、玉米、甘蔗主产区分别建立示范区,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在水稻、玉米连片种植区,重点推广秸秆还田循环培肥模式、秸秆覆盖栽培循环模式、秸秆饲料化循环利用模式、秸秆养殖垫料肥料化循环利用模式、秸秆离田收储模式;在养殖重点区域,推进秸秆饲料化多元利用,鼓励结合粮改饲项目种植全株青饲玉米等,推广秸秆-基质-肥料循环利用等模式,推广食(药)用菌种植模式,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覆盖面;在甘蔗种植区域推广秸秆饲料化和燃料化循环利用模式。依托农机服务组织,县农机中心要积极组织开展以机种、机收、机播、机耕和机械化秸秆还田为主要内容的农机作业服务,加大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农机跨区作业、合同订单作业和耕种管收“一条龙”作业服务。〔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糖业办)、农机中心;配合单位:崇左市大新生态环境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大新县2023-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部署、指导各乡(镇)、国营桃城华侨农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各乡(镇)、各单位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顺畅的工作体系,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成效。〔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糖业办);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崇左市大新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桃城华侨农场等〕
(二)加大政策支持。通过争取中央资金、优化部门预算支出结构等方式筹措资金,重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和开展奖补有关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涉农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重点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强化用地支持,优先保障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强化用电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秸秆加工主体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类别价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利用农作物秸秆进行生产加工的主体,按规定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挂钩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对秸秆离田、利用、收购、运输等环节的机械购置,可参考农机购置补贴标准和方法,制定标准进行补贴。〔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农机中心、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糖业办)、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税务局、崇左市大新生态环境局等〕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介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及骨干企业带头作用,引导农户和企业积极改变秸秆禁烧固有思想和习惯;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亮点成效和对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关心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环境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各部门要因地制宜适时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展现产业发展成果,扩大推广范围,放大示范效应。〔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糖业办);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桃城华侨农场〕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和乡村振兴的工作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参考自治区制定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各部门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情况开展重点考核和总体评价。对工作落实不力加强督导,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效推进并发挥效益。〔牵头单位:崇左市大新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糖业办)、县督查考评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等〕
附件:1.大新县2023-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分解清单
2.大新县2023-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大新县2023-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分解清单
|
乡镇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
|
秸秆收储点 |
秸秆利用企业 |
秸秆粉碎还田面积(万亩) |
秸秆收储点 |
秸秆利用企业 |
秸秆粉碎还田面积(万亩) |
秸秆收储点 |
秸秆利用企业 |
秸秆粉碎还田面积(万亩) | ||||||||
|
糖料蔗 |
水稻 |
玉米 |
糖料蔗 |
水稻 |
玉米 |
糖料蔗 |
水稻 |
玉米 | ||||||||
|
桃城镇 |
1 |
|
0.414 |
0.399 |
0.137 |
1 |
1 |
0.537 |
0.533 |
0.141 |
|
1 |
0.583 |
0.467 |
0.155 | |
|
全茗镇 |
1 |
|
0.168 |
0.199 |
0.115 |
|
1 |
0.218 |
0.218 |
0.115 |
|
1 |
0.236 |
0.238 |
0.126 | |
|
五山乡 |
1 |
|
0.031 |
0.085 |
0.129 |
|
1 |
0.04 |
0.094 |
0.134 |
|
|
0.044 |
0.1 |
0.146 | |
|
龙门乡 |
1 |
|
0.107 |
0.226 |
0.009 |
|
1 |
0.141 |
0.264 |
0.065 |
|
|
0.151 |
0.267 |
0.071 | |
|
昌明乡 |
|
1 |
0.177 |
0.075 |
0.042 |
|
1 |
0.229 |
0.084 |
0.046 |
|
|
0.249 |
0.089 |
0.051 | |
|
福隆乡 |
|
1 |
0.071 |
0.063 |
0.092 |
|
|
0.091 |
0.069 |
0.094 |
|
|
0.099 |
0.075 |
0.103 | |
|
那岭乡 |
|
1 |
0.21 |
0.141 |
0.072 |
|
|
0.271 |
0.156 |
0.079 |
1 |
1 |
0.295 |
0.167 |
0.088 | |
|
榄圩乡 |
|
1 |
0.758 |
0.189 |
0.132 |
1 |
|
0.982 |
0.224 |
0.135 |
1 |
1 |
1.067 |
0.229 |
0.149 | |
|
恩城乡 |
|
|
0.349 |
0.08 |
0.049 |
1 |
|
0.452 |
0.088 |
0.055 |
1 |
1 |
0.491 |
0.095 |
0.059 | |
|
雷平镇 |
|
|
1.512 |
0.471 |
0.123 |
1 |
|
1.961 |
0.528 |
0.127 |
2 |
1 |
2.13 |
0.556 |
0.139 | |
|
宝圩乡 |
|
|
0.246 |
0.165 |
0.062 |
1 |
|
0.319 |
0.18 |
0.069 |
|
|
0.347 |
0.195 |
0.074 | |
|
堪圩乡 |
|
|
0.236 |
0.175 |
0.062 |
1 |
|
0.305 |
0.185 |
0.068 |
|
|
0.332 |
0.201 |
0.075 | |
|
硕龙镇 |
|
|
0.03 |
0.104 |
0.053 |
|
|
0.042 |
0.115 |
0.06 |
1 |
|
0.047 |
0.126 |
0.067 | |
|
下雷镇 |
|
|
0.04 |
0.186 |
0.085 |
|
|
0.052 |
0.052 |
0.095 |
1 |
|
0.056 |
0.218 |
0.105 | |
|
华侨农场 |
|
|
0.088 |
0 |
0.002 |
|
|
0.114 |
0 |
0.012 |
|
|
0.124 |
0 |
0.014 | |
|
合计 |
4 |
4 |
4.437 |
2.558 |
1.164 |
6 |
5 |
5.754 |
2.79 |
1.295 |
7 |
6 |
6.251 |
3.023 |
1.422 | |
附件2
大新县2023-2025年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
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决定成立大新县2023-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甘创新 副县长
副组长:曹志刚 副县长
成 员:胡党根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主席
零培将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农建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雷新峰 县财政局局长
杨寿勤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许达夫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建喨 提名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海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农惠群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郭思华 崇左市大新生态环境局局长
梁 威 国家税务总局大新县税务局局长
许忠平 县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
赵 梅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正茂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苏艳红 桃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振前 全茗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森业 五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邓 波 龙门乡人民政府乡长
农景光 昌明乡人民政府乡长
何巨龙 福隆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卫平 榄圩乡人民政府乡长
林梦茜 那岭乡人民政府乡长
郑 辉 恩城乡人民政府乡长
许世伟 雷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带萍 宝圩乡人民政府乡长
陆华平 堪圩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秉柽 硕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 锋 下雷镇人民政府镇长
闭智力国营桃城华侨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工作实施和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许达夫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正茂、赵梅同志兼任,成员从糖业办、生态站、土肥站、畜牧站、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抽调,负责具体项目实施、验收和数据统计、情况汇报、绩效台账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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