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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大新县教育局成文日期:
标  题:新政办发〔2024〕3号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新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单位及组成成员的通知
发文字号:新政办发〔2024〕3号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5日

新政办发〔2024〕3号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新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单位及组成成员的通知

2024-04-25 17:00     来源:大新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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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有关单位:

鉴于原大新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加强对我县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大新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名单

任:赵小凤副县长

副主任:农愿科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大数据发展和公共服

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黄元枝县政府办副主任

赵琼艳县委教育工委书记,提名县教育局局长

员:阮震海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人民政府新闻

办公室主任(兼)、县新闻出版和版权局

局长(兼)

胡源权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侨务办主任(兼)

邓裕嵩县国家保密局局长

夏翥吉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黄扬飞县教育局副局长

农关正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定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农莉莉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蒙慧娟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麻福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雷洪向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副局长

冯亮武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潘志峰崇左市大新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何恩锋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大新供电有限公司

总经理

        刘树堂县水利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我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的招生考试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扬飞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安排联络员负责具体联系考务工作。今后,除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外,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行文。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政府办:负责协调考试招生工作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和网站对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县网络舆情管理中心负责网络舆情监测、预警、报告,及时处置影响考试安全、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协助考试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三)县委统战部:负责协助教育局在考试招生工作中落实国家有关侨务政策、民族政策。

(四)县国家保密局:负责检查验收试卷保密室建设和使用情况;指导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参与教育招生考试试卷安全保卫工作,查看监控录像视频回放,会同教育考试机构对涉考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联合教育局、公安局及时处理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期间发生的试卷失密、泄密、被盗、损毁等重大事件。

(五)县教育局:全面负责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制定、督促落实;负责教育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组织考试,拟定相关组考方案和工作日程安排;按要求选派考务工作人员,组织考务培训、依法施考;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招生考试期间的各类突发事件;强化考风考纪教育、诚信教育和安全教育,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种形式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净化考试环境,确保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协助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及时妥善处理好国家教育考试实施过程中的突发公共疫情事件,防止疫情扩散,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招生考试工作。

(六)县大数据发展和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考点及周边区域的电磁环境进行监测,对异常信号进行识别取证,屏蔽阻断,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考试作弊的违法犯罪活动;考试期间,派遣无线电侦测车在考点周边进行巡逻。协调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对考点周边的通讯基站进行降频、调整方位处理。

(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考点及周边治安、交通等安全工作,处置互联网有害信息,依法查处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络巡查、监管,及时处置作弊信息和有害信息;配合处理替考、团伙作弊等重大考试舞弊事件;负责国家教育考试试卷的领卷、送卷押运保卫工作;联合保密局对试卷保密室进行检查指导,负责试卷存放期间试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有试卷的地方就有公安干警值守保护;负责国家教育考试期间相关路段的交通畅通,对考点附近有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确保运送试卷和考生的车辆安全、正点到达;禁止考点附近车辆鸣笛;指挥、调度考场周边运送考生车辆的停放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八)县财政局:负责高考、学考、中考等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所需经费及时落实到位;将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以及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标准化考点正常运行。

(九)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方面的政策;加强招生考试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对涉考工作人员的管理。

(十)县卫生健康局(含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负责考试招生考生体检监督工作,做好考试招生期间的卫生防疫和疾病防治工作;考试期间,组织医疗救治工作专班进驻考点,配备急救物品和设施,及时、有效地处置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疾病或不适,确保考生和涉考人员的安全。

(十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崇左市大新生态环境局:负责国家教育考试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管考点附近及考生居住区周围噪声污染(包括市场噪声、工厂噪声及娱乐场所噪声等),减少对考点及考生居住环境的影响,为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十二)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负责监管治理考点周边建筑施工噪音污染;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维护考点周边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考点周边占道经营、沿街叫卖、广告宣传等现象,确保考点周边环境良好、道路畅通,保证试卷运送车辆、考生送考车辆安全、顺畅通行。

(十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无线通讯器材销售市场的管理,严厉查处非法通讯器材销售;配合公安部门防范和打击制售、贩卖考试作弊工具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招生中介;负责考试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考点、考生集中居住地及周边食品卫生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十四)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应对考试招生期间各类突发安全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十五)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保障考试期间公务用车。

(十六)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大新供电有限公司:负责国家教育考试期间的电力保障工作,确保试卷保密室、各考点学校等核心场所和关键设备的电力供应,确保国家教育考试期间照明设备、英语听力设备、网上巡查设备、作弊防控设备等各项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负责全县高考、中考、学考网上报名及网上填报志愿等重要时段的电力供应;考试期间加强值班值守,安排专人在各考点值班,安排应急供电保障车(发电设备)、应急抢修车进驻考点待命,为考点建设双回路供电系统。

(十七)县水利供水有限公司:负责考点学校的正常供水,确保用水安全。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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