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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复大新县2022年各批次衔接资金 调整后项目绩效目标的通知

2022-12-21 08:25     来源:大新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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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202256

关于批复大新县2022年各批次衔接资金

调整后项目绩效目标的通知

各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

根据县人民政府调整文件批示精神现将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请按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批复(附件1),加强预算的执行管理,批复的项目绩效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请你单位在收到批复后20日内将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批复(附件1)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二、请你单位做好项目绩效动态监控工作并填报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表(附件2),要将绩效目标与本单位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及时掌握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预算资金申请单位应在开展每期绩效运行监控后7个工作日内将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结果报送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需在每年8月报送一次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表,全年至少报送一次。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目标实现,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要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审核流程报批调整

三、项目实施完成后,请你单位全面开展项目自评工作,填写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3)并下一年度1月底前将本单位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3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报送对口业务管理股室

各单位在完成以上工作后,我局将对单位提交的绩效自评报告和指标自评表进行复核,提出审核意见和改进预算管理的建议,指导单位建立健全项目绩效台账。

1.绩效目标批复    

2.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表

3.绩效目标自评表

4.绩效自评报告

                        大新县财政局

                                                             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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