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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调整的公告

2024-09-29 09:05     来源:大新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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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11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307万元。现将大新县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调整给予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大新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大新县桃城镇养利中路450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1-36292733622171@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1.大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4年第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计划调整的批复(新政函2024105号

2.大新县2024年第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调整

                                               大新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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