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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调整的公示

2024-11-24 14:00     来源:大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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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整合〔2023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11号)、《崇左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崇财农202418号)我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文件精神,我县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002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541万元,自治区资金9537万元,市本级645万元,县本级1300万元现将大新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调整给予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1月24日至2024年12月3日)。如对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大新县农业农村局大新县桃城镇养利中路450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1-36292733622171@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1.大新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2.大新县2024年第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3.大新县2024年第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4.大新县2024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5.大新县2024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大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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