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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利复〔2019〕10号 对大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新水利复〔2019〕10号 对大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2019-09-12 09:43     来源:大新县水利局     作者:黄绍松、黄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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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凤锦、陆克廷、何兰翠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修缮宝圩社区水厂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宝圩乡宝圩社区水厂年久失修,已不能正常供水,给社区626户2686人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为了解决宝圩社区2686人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现急需新建一个蓄水池以及更换掉老旧漏水的水管,预计总投资300万元。该项目已向相关部门提了多年,均未得到解决。现建议县政府引起重视,今年给予立项建设和修缮宝圩社区水厂。

你们反映的情况我局将进一步核实。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多年来,各级政府对水利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为能及时解决宝圩社区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我局将派出有关技术人员实地勘测,做出工程建设规划方案,将该建设内容纳入年度水利项目库,并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争取落实建设资金。待上级下达建设资金后我局将实施项目建设予以解决群众饮水问题。

感谢你们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大新县水利局
2019年9月12日


承办人及电话:李金洁,0771-3633297
抄    报: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督查考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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