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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对大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2019-09-06 16:53     来源:大新县财政局     作者:黄绍松、黄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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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丽萍等十位代表:

诸位提出的“关于提高村民小组长工资待遇的议案”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村民小组长是农村贯彻和落实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参与者,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基层的稳定做出了贡献。县委、县政府非常关心村(居)民小组长的生活状况,于2017年印发了《转发<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办发〔2017〕27号),将村(居)民小组长误工补助从每月100元/人提高到300元/人。财政部门已按上述文件精神安排村(居)民小组长的误工补贴,目前没有出现拖欠发放补贴的现象。关于要求提高村民小组长工资待遇的建议,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文件依据提高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待有文件依据后,再根据文件精神提高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同时,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村(居)民小组长的误工补贴问题,争取得到上级的支持。

感谢诸位对财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大新县财政局

2019年8月28日



承办人及电话:大新县财政局预算股    0771-36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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