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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1号建议的答复

2020-11-18 17:07     来源:大新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大新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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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小芳等四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暴力精神病人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大新县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3月15日挂牌成立以来,主动与人社、卫生健康、民政、财政等部门对接,紧紧围绕工作重点难点,坚持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扎实推进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已将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的医药费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同时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补偿范围的严重精神障碍有精神分裂症和偏执性精神障碍两种病种。目前崇左市内有两家医保定点精神病专科医院:崇左市第二人民医院、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本县精神病患者在这两家定点医院产生的住院费用和办理门诊慢性病卡后的合规费用都可直接在医院报销结算。精神病患者在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若符合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支付标准则再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报销范围。截止至2020年10月31日,大新县共有1487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已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卡。202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大新县精神病患者在崇左市第二人民医院、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报销住院496人次,总费用660.06万元,报销金额596.39万元,报销比例达90.35%;报销门诊慢性病3301人次,总费用121.18万元,报销金额105.30万元,报销比例达86.90%

目前,在城乡医疗保障工作的大力支持下,大部分的精神病患者都已得到有效的持续性治疗,精神病患者已基本上得到有效管理。切实为精神病参保患者家庭减轻了较大的医疗费用负担,同时也为社会减少了不少的安全隐患
    但由于有极少数的精神病患者家属因放松管理,偶然仍出现有部分精神病患者发作的现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加大对精神病患者的医疗和管理力度,努力降低精神病患者的家庭经济负担,同时进一步提高群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感谢你们对城乡医疗保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大新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17日

承办人:赵珍  办公室电话:3625006

抄  送: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督查考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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